东海有孝妇文言文(东海孝妇的原文和译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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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原文:东海有孝妇,少寡,亡子,养姑甚谨。
2、姑欲嫁之,终不肯。
3、姑谓邻人曰:“孝妇事我勤苦,哀其亡子守寡。
4、我老,久累丁壮,奈何?”其后,姑自经死。
5、姑女告吏:“妇杀我母。
6、”吏捕孝妇。
7、孝妇辞不杀姑,吏验治,孝妇自诬服。
8、具狱上府,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,以孝闻,必不杀也。
9、太守不听,于公争之,弗能得。
10、乃抱其具狱,哭于府上,因辞疾去。
11、太守竟论杀孝妇。
12、郡中枯旱三年。
13、后太守至,卜筮其故。
14、于公曰:“孝妇不当死,前太守强断之,咨当在是乎?”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,因表其墓,天立大雨,岁孰。
15、郡中以此益敬重于公。
16、译文:汉朝时,东海有一个孝妇,很早就死了丈夫,又没有儿子,但赡养婆婆非常周到,婆婆想让她再嫁,但她坚决不肯。
17、婆婆对邻人说:“媳妇侍候我实在辛苦,可怜她失去儿子又守了寡。
18、我老了,拖累年轻人太久了,怎么办呢?”后来,婆婆就上吊自杀了。
19、她的女儿就到官府告状说:“那妇人杀了我母亲。
20、”官府就拘捕了孝妇,用刑具拷打惩处她,孝妇实在受不了那种痛苦,违心地被迫承认自己有罪。
21、当时于公担任狱吏,认为这个妇人赡养婆婆十多年,以孝顺而出名,一定不会杀人。
22、太守不接受他的意见,于公争辩而不被理会,就抱着那案件的供词在太守住所痛哭后离去。
23、太守最后杀了那妇人。
24、孝妇被杀后,郡中大旱,三年没有下过雨。
25、后任太守到任后,于公说:“孝妇不应]当被判死刑,前任太守冤杀了她,过失就在这里。
26、”于是太守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墓,在墓前刻石,表彰她的德行,天立即下起雨来,当年获得丰收。
27、从此人们非常敬重于公。
28、出自:《汉书》,又称《前汉书》,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,“二十四史”之一。
29、由东汉史学家班固编撰,前后历时二十余年,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,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。
30、扩展资料:东海孝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已无从查考了。
31、封建社会的史学家们对这样的小人物是不屑于记载的。
32、就算是最初的记载,也只是为了渲染一名东海官员于公的断案公正。
33、民间的传说也多是描述孝妇被杀后的情景,“刑时血流变白,六月飞雪”,“自此东海大旱三年”。
34、至于孝妇因何而死却没有统一的说法。
35、大致是周青嫁后数年其夫暴卒,只好和婆婆相依为命,但这种日子也没过得长久,有一天婆婆病重,周青煎药送给婆婆时不慎把药碗打碎在地,婆婆怀疑她是有意而为。
36、遂一纸诉状告到官府,被判忤逆处死,几年后官员于公再审理此案,东海县才“天降甘霖”。
37、民间的传说大意如此。
38、看来孝妇的命运是够苦的,不但未能有举案齐眉的夫妻情分。
39、连奉孝也被误解以至于被剥夺了生存权。
40、当整个社会去碾压一个人时,个人是无法与之抗争的,更何况一个低眉顺眼、只知道逆来顺受的弱小女子呢?东海孝妇冤案,因果中的后续故事:有一年,于公家的闾门坏了,地方的父老乡亲一起前来,帮他修缮。
41、于公对众人说:“可以将闾门稍微修得高一些,最好使它可以容下驷马高盖的车出入。
42、”驷马,指四匹马拉动的马车。
43、众人听了于公的话,心里一片茫然,不理解于公的意思,于是问他原因。
44、于公说:“平日我治理刑狱,审办案件,没有冤枉过他人,因此积累了很多阴德,将来我的子孙一定会兴旺显达。
45、”于公所料准确。
46、他的儿子于定国,少年时代就跟随父亲学习律法。
47、于公去世后,于定国也主管刑狱,负责办理谋反案件,因其才智出众,屡获升迁。
48、汉宣帝刘询登基后,于定国被提拔为光禄大夫,成为汉宣帝的近臣,官至丞相,受封为西平侯。
49、于定国的儿子于永,因贤良孝行闻名乡里,又因其贤德被选为驸马,成为馆陶公主刘施的夫婿。
50、于家兴盛富贵,受到帝王荣宠。
51、昔日,于公所说因其积德甚多,子孙显达,门第高隆,所言甚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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